父母是“老賴” 兒子上軍校被拒
株洲日報記者 沈全華
通訊員/喻志強
株洲日報訊 “韓法官,我現在就來法院把案子的錢還掉,請將我從失信名單上刪除,千萬不能影響到孩子前途……”近日,被執行人劉某主動聯系荷塘區法院法官表示,其失信行為影響到孩子升學政審,他將立即履行債務,向申請執行人支付案款11萬元。
原來,劉某夫婦曾因承包工程需要資金周轉,從2014年6月起,相繼從周某處借款11萬元。債務到期后,周某向劉某夫婦多次催收債務無果,因此釀成糾紛,后訴至法院。法院裁判,劉某夫婦償還原告周某借款人民幣11萬元。劉某夫婦拒絕履行義務,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。
今年8月份,被執行人劉某的孩子小劉參加軍校招錄考試,順利通過筆試并進入政審環節后被政審工作人員告知,因劉某夫婦均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,小劉無法通過政審考核。眼看孩子即將因父母的失信行為被軍校拒之門外,劉某夫婦急忙東拼西湊,向申請執行人周某支付了全部借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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